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并经公示核实,决定将周期违规记分累计值达150分的陈丽萍列入黑名单(详见附件)。
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闽建〔2016〕1号)第二十九条要求,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监管系统”)内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责令相应责任人所在企业撤销黑名单人员所承担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职务,改由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担任。
附件:周期违规记分累计值达150分的责任人(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