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许湘处理情况的通报
榕建招[2016]36号
各有关单位:
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招标福州市晋安区北二环路南侧景观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时,由于其代理工作人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备案工作中不认真负责,造成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与其他网络媒体上公示的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数量不一致,违反了《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引起投标人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榕政办[2014]31号)规定,决定对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及该项目代理负责人许湘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引以为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履行招标代理义务。
特此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