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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城建(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施曦的通报批评
  2016-10-13 10:27:46  阅读 12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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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城建(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施曦的通报批评
融建【2016】665号


各有关单位:
    国城建(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龙山派出所西侧规划路工程项目,该招标项目负责人施曦未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评标工作。现决定对国城建(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施曦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引以为戒,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业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特此通报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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