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福州市市容建设开发公司
及其授权委托人吴芬丽违规行为的通报
榕建招[2016]26号
各有关单位:
在福州市流花溪(浦上路至湾边水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第2标段项目招标的开、评标过程中,招标人福州市市容建设开发公司作及其授权委托人吴芬丽违反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未按招标程序组织招标,擅自增加招标程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对福州市市容建设开发公司及其授权委托人吴芬丽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招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引以为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特此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