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思成(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处以行政处罚的通报
榕建招【2016】13号
各有关单位:
经查,思成(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参加在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的建发商务中心第2标段(监理)项目投标时,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商业配套项目快捷酒店工程”监理业务手册中,擅自添加赵宇鹏为总监代表,并被评委评定为该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该行为属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述思成(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案现已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2016年3月23日本机关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希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引以为戒,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专此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