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
专家抽取实行新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
榕建招[2018]20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于2018年2月12日联合发布了《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现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已按照新的专业分类标准调整,即日起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专家按照新的专业分类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抽取,除省住建厅文件明确规定要求三级类别及人数之外,应按照招标项目对应的二级类别抽取所需评标专家,《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实行分类抽取的通知》(榕建招[2012]26号)同时废止。招标人在申请抽取评标专家时,须提交《福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选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
附件:1、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2、福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选申请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