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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8-10-29 15:15:58  阅读 785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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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建招[2008]22

 

 

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了《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OO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招标投标  从业人员  管理办法

  抄报: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建设厅

  抄送:本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存档。

 

  福州市建设局                     20081029日印发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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