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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印发福州市建设局《关于福州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记录不良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2005-7-27 10:06:18  阅读 22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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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

今年7月22日,《海峡都市报》A8版刊登了题为《榕一起工程招投标遭质疑》的文章。省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有关职能处室进行了了解,并责成福州市建设局依法立案调查。经福州市建设局查明,新闻媒体报道的福州市委党校教学楼及学员楼工程招投标情况与事实不符,并发出《关于福州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记录不良行为的通报》,作出对投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以及有关评标专家记录不良行为的决定。为此,经研究省厅印发该《通报》,希望招投标市场和各方主体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招标代理单位要依法编写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要依法参加投标,评委会成员要依法进行评标;招投标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坚决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刹住扰乱招投标市场的不良风气,规范和净化我省招投标市场。

附件:榕建[2005]招3号

 

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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