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建[2011]招21号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榕政办[2010]99号文件的要求,我委以榕建法[2010]15号文清理废止了若干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投标效率,我办代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在征求你们的意见。请你们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2月18日前反馈我办,联系电话:87593508、87598403,传真:87593508、87591852。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