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 内 搜 索
 
发布日
期:从
请输入标
题关键字
信 息 窗 口
 
当前位置:首页>>锟斤拷锟竭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芥、锟斤拷示锟斤拷通知锟斤拷省锟斤拷锟斤拷
 双击可自动滚屏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做好网上填报拖欠工程款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4-7-20 23:13:39  阅读 1546 次
本站任何内容未经允许复制者 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闽建整顿〔2004〕1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7月17日晚建设部紧急召开部分省建设厅长会议,会上汪光焘部长指出: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国务院下半年重要工作,8月中旬国务院将召开全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并向社会公布各省、各行业拖欠工程款情况;限期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中央本级财政拖欠要在2004年底前完成,省级及以下财政拖欠要在2005年底前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其它项目拖欠必须在2006年底前偿还。为此,建设部要求各省进一步做好摸清底数工作,统一填报格式和口径,严格按照建设部建市[2004]44号文(下载网址:http://www.cin.gov.cn/)的要求,通过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拖欠工程款情况,确保拖欠工程款数字的准确性。根据建设部紧急会议精神,省建设厅研究决定全省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开通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重新填报拖欠工程款情况。为确保这次网上填报拖欠工程款工作顺利完成,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网上填报工作,进一步领会建设部提出的网上申报工作的重要性,统一认识,增强信心,克服厌烦情绪,务必把填报工作统一到建设部的要求上来。
  二、各设区市建设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定一名领导具体抓,加强对企业培训与指导,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现场指导,确保填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各企业法定代表人要亲自布置这次网上填报工作,把它当作一项当前主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学习建设部建市[2004]44号文并组织强有力的力量分析被拖欠工程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真、严格、细致地按照建市[2004]44号文要求填报拖欠工程款的相关表格。工程拖欠款项目与认定按照建市[2004]44号文件执行。一级企业已按建市[2004]44号文要求填报的,要进一步认真核实数字和内容,尚未填报的企业要抓紧填报。
  四、各企业必须于7月底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设区市清欠办必须在8月2日前完成认定工作,8月5日前全省拖欠工程款认定情况必须向建设部上报。
  五、身份认证锁已由省建设厅与建设部信息中心协商统一代领,各设区市清欠办负责分发。具体操作、认定程序可查阅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的“拖欠款申报子系统”使用说明书(可在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首页下载)。填报、认定过程中若有疑义,可直接向建设部信息中心和省建设厅信息中心、省清欠办咨询。咨询电话:
  建设部信息中心:010-68394285、010-68394944、010-68394154
  建设厅信息中心:0591-7616297 、0591-7619580
  省清欠办:0591-7617915、0591-7616156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 首 页 | 招标天地 | 政策法规 | 处罚通报 | 企业信息 | 从业人员 | 招标论坛 | 建材信息 | 综合信息 | 常见问题 |

Copyright © 2006 福州建委招标投标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任何内容未经允许复制者 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