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的标准》,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直有关厅局初审和省建设厅审查,同意龙岩市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申请的主项及增项资质,同意福建省上杭县南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申请的增项资质。同时,取消厦门中宸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房友装饰装璜有限公司、福建三兴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取消厦门中宸集团有限公司的增项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现将企业名单及其资质等级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龙岩市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7家建筑业企业名单及其资质等级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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