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和我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建[2002]5号),经设区市建设局初审和我厅审查,现核准福建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增项工程监理资质为城市道路工程(含桥梁)暂定丙级(暂定期一年),监理范围为三等城市道路工程(含桥梁),福州兴广厦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暂定丙级(暂定期一年),监理范围为三等房屋建筑工程。 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