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其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资格复审申请,234家企业依照规定提出了资格复审申请,2家企业未按时提出资格复审。
我们组织专家对资格复审企业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复审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资格复审初步结果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所公示的申请企业有异议、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于2004年4月7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招投标监管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要签署真实姓名,并均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至: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招投标监管处
地 址:北京市西郊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附 件:资格复审初步认定合格的企业名单(福建省)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四年四月一日
资格复审初步认定合格的企业名单(福建省) 1、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3、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厦门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5、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6、厦门银盛建筑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7、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8、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9、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0、厦门中建东北建设监理事务所 11、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福建省招标中心 13、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福州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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