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市政园林局、公用局): 根据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04年6月止,开展2002年和2003年度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年检的对象为2003年底前取得资质证书的所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年检的主要内容: 1、企业的资本构成:指企业国有、集体、个人和外资资本构成情况; 2、企业的经营情况:指2002年和2003年度企业完成的施工产值; 3、企业的不良行为:主要指自2002年以来企业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初审部门、有关市场监管机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投标监管机构)的处理情况。 二、年检的方法 1、2003年底前取得三级资质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年检材料报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所在地设区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 2、2003年底前取得二级资质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1)省工商注册直接报省建设厅审批资质的企业,年检材料报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其它二级资质企业年检材料报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厅政务中心。 三、年检提交的书面材料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申报表一份(附软盘,Excel制作); 2、资质证书副本; 3、2002、2003年度财务报表。 上述书面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企业章确认。 四、年检时间和结论 年检时间:所有企业的年检材料须于2004年5月底前报送设区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年检结论除按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进行核定外,若企业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一经查实,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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