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通知,建设部拟近期受理审批智能化等专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 只受理以下十个专业的项目经理申报材料,其他专业不予受理 1、建筑智能化 6、电梯安装 2、消防设施 7、体育场地设施 3、钢结构 8、环保 4、装饰装修 9、园林古建筑 5、建筑幕墙 10、无损检测 本次受理核准的一级项目经理只限在过渡期内在本企业执业时有效,且不得办理变更。 二、申报要求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主要考核学历、职称和业绩,对《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不作要求。申报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承接过相应规模的工程。工程规模标准按照《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 申请资质升级的,考核其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后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直接申请一级项目经理资质的,考核其近5年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 各设区市建设局要认真按建设部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审查,在2004年3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汇总(包括上报文件、项目经理名单及附件),上报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1:一级项目经理资质核准表(附软盘) 附件2: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备案表 附件3:一级项目经理资质个人简介表 福建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四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