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2009]22号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投标项目信息网上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及时掌握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一步做好招投标形势分析,完善招投标制度,加强项目招投标过程和标后监管,强化“两场”联动管理,现就建立招投标项目信息网上报送制度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应当实行招投标项目信息网上申报制度。
二、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的网上报送工作,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实施。
三、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fjjs.gov.cn/fjgcztbba)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申报表》。报送内容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和监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3。
四、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的网上报送工作,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准确、完整。报送内容作为“两场”联动实施标后监管的依据。
五、自2009年1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工程建设项目均要进行网上报送,本通知印发前的招投标项目信息应当补报。
各申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录入和审核。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与意见,请与省厅建筑业处、工程处联系。
建筑业处(施工、货物招标)联系人:陈益龙,联系电话:0591-87546843;
工程处(监理招标)联系人:江如树,联系电话:0591-87531712
附表: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申报表(施工)
2、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申报表(货物)
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申报表(监理)
福建省建设厅
二○○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