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公用局: 根据卢展工省长在省长办公会议审议《福建省建筑业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上的讲话和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建筑业不仅包括建筑施工企业,还包括房地产、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及工厂型建筑企业等相关行业。我厅将从明年起与省统计部门建立全省建筑业基础资料统计报表体系,加强行业统计等基础工作。为明年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做好准备,同时也为建立2004年季度报表制度打好基础,要求各企业单位结合2003年度的年检工作完整如实地报送2003年度的建筑业基础资料数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包括房地产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建筑产品等相关行业(房地产行业省厅已与统计部门另行部署)。 二、报送对象:在我省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省进闽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工厂型建筑企业。 三、按属地统计原则,各报送对象应于2004年元月25日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2003年年度报表(见附件1表(一)~(六))。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检核汇总(见附件2),各设区市建设局请于2004年2月1日前报省建设厅建筑业处。 五、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省进闽施工企业)采取纸质汇总上报外,还应从《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中采用网上直报。 六、各填报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这次统计资料填报工作,指定专人如实填报,不满报、不漏报,要把这次资料作为明年企业年检的主要依据。填表人员与单位负责人要对上报的资料签名并加盖公章。
附件:1.2003年建筑施工企业等六种单位年度报表 2.2003年建筑施工企业等六种单位年度汇总表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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