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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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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本省招标公告发布指定媒介的通知
  2003-12-1 16:43:44  阅读 643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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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计政策[2003]28号

 

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计委、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我省招标公告发布行为,根据《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第4号令)和《福建省招标公告公布暂行办法》规定,决定调整我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指定《福建日报》、《城乡建设报》、《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为本省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

 

00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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