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建招[2008]14号
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选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建设局:
根据《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榕政综[2008]97号)、《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榕建招[2007]10号)(以下简称“比选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抽选办法规定如下:
一、凡符合“比选办法”中规定规模的项目,招标人应按“比选办法”第九条相关规定程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二、凡符合“比选办法”规定规模外的项目,招标人应按榕政综[2008]97号文规定从工程招标代理名册中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前应填写“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登记表”(其格式详见附件1)。
四、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办法”中规定规模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抽选的,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书面申请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由招标人核验其身份后方可参与招标项目的随机抽取(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对福州市省、市重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福州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福州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册等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在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公布,实时更新。
六、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登记表
附件2:申请书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选 管理 办法
抄报: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建设厅
抄送:本局领导,相关处室,存档。
福州市建设局 2008年6月18日印发
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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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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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抽选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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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 手机: |
建 设 规 模 |
工程投资额: 万元,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委托代理内容 |
□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货物□附属□其它 |
代理资格
条件 |
□福州市省、市重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
□福州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
□福州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册 |
代理申请
方式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书面申请书及身份证(到场核验)
□无需申请 |
抽 选时 间 |
2008年 月 日 □上午9:30 □下午15:30 |
抽 选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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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取费
标准 |
招标代理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造价咨询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规定的标准及允许的浮动率收取,本招标项目允许浮动率为20%。 |
备 注 |
(1)中选单位与招标人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商谈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招标代理中选单位不接受委托的,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注:1、应随附发改委立项批文、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审核意见书等复印件(原件核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
2、委托抽选代表应携带身份证件,采用名录库抽取的项目,招标人委托代表应提前30分钟到场。
招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申请书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申请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我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或委托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参与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抽选,请予核验身份并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