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福州市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数据抽查的通知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业三项统计报表数据抽查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20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对注册地在我市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7月 14日至2021年7月20日。
二、检查对象
我局将按照闽建办筑函[2021]20号文件要求,从注册地在我市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中随机抽取5%进行检查,共计抽取10家。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工程招标代理收入等数据质量,请被抽查到的10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如实提供所填报数据的佐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7月13日之前报送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晋安区福马路82号阳光城二区10座205)。
四、检查结果处理: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统计工作有关要求,检查过程中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统计数据作假、拒报漏报、阻碍统计检查等情形的,将予以全市通报,纳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扣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住建厅。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业
三项统计报表数据抽查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
[2021]20号)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