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登记表
 
工程类别:  市政 地区:  福州市
招标项目名称:  南公园景观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抽选代表  陈梦怡、宋苏珉 联系电话 办公室:83411697    手机:000
建设规模:  工程投资额1532万元,建筑面积0平方米
委托代理内容:  勘察, 设计, 监理, 施工, 工程货物, 其它
代理条件  福州市从业人员符合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汇总
抽选时间:  2020年9月17日  下午 15:30  
抽选地点: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
代理取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参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造价咨询费参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规定的标准及允许的浮动率收取,本招标项目允许浮动率为20%。

备注:

(1)中选单位与招标人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商谈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招标代理中选单位不接受委托的,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备注:

1、应随附项目建议书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中选通知书(一式四份)。

2、招标人可先行将【①项目建议书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说明函②委托抽选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抽选代表身份证复印(并加盖招标人公章)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登记表】①至③项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市招标办邮箱ff383383@sina.com,即可先行办理项目招标代理随机抽选信息发布。

3、抽选当日委托抽选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场,若采用先行发布项目抽选信息的项目,招标人委托抽选代表将第1项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中选通知书(一式四份)一并提交市招标办备案存档。

4、依据《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榕建招[2010]20号),招标人在抽取确定代理机构后,应及时向CA认证机构办理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电子印章,保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按时顺利发布。

5、根据《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电子施工图纸文件的通知》(榕建综[2010]32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及合同签订时,须明确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电子施工图纸文件。

6、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采用一次性委托。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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