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福州市茶亭街改造地下通道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质疑 1.招标文件P16页监理信誉“投标人自2001年7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或国家级)优质工程(应为市政工程)称号的,得1分,投标人自2001年7月1日以来获得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称号的,得1分”。因福州市市政公用工程都没有评省级优良工程,此条款有专为外省企业,排斥了省内的监理企业公平竞争。建议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综合评价法评分标准》中“监理信誉:近三年获得省级优良工程或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等称号的,每1项加1分,本项满分2分”来执行。 2.按榕建[2006]筑87号文规定“近三年获得福州市‘榕城杯’优质工程或福州市先进监理单位等荣誉称号的监理企业,在参加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投标时,其所获得以上荣誉应作为“监理信誉”予以加分,每个奖项加1分,满分2分。”,请问本招标文件是否能按此规定执行?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