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西庄小区(一期)安置房的质疑 1、招标文件P8第12.1条款“监理工作报酬(取费费率)按国家、省、市的有关工程监理收费标准的80%记取”。根据2005年7月27日在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中第五条款“监理企业在承接监理项目时,以低于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收费的,经查实,单位会员自愿向协会缴纳如下违约金……”和第六条款“单位会员违反本公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单位会员自愿接受停业整顿处理。协会通报批评,同时在《福建建设监理》刊物上公布,并取消参加该年度评先资格,记录不良行为档案,并视情节严重性程度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1、以低于省物价局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幅度的手段(含投标阶段)招揽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包括我司)也已签了《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书》。如按本工程的招标文件P13第13.1.1条款取费,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监理单位都将违反了《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将会受到上述一系列的处罚。建议直接按照福建省物委闽价[2001]房字69号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报价。 2、P15页29.4.3各分项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基本素质中(1)总监为工民建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加1分;我司认为土建专业也满足要求,建议改为总监为工民建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专业的加1分;(2)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要求太高;建议改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3)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加1分,违反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管理若干规定”的第四条规定“招标人不得设定超过招标工程实际需要的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和监理人员资格要求,不得限制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担任二、三等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议改为具有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加1分。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