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移动通信技术研发项目(监理)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的福建移动通信技术研发项目(监理)(招标编号:FJTC-1712004)项目,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20页,监理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的最低要求中配备数量(人)的基础阶段0是不需要配备人员吗?主体阶段2和二次装修阶段2是要配备2个人吗?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问:持从事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所学专业为水电安装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是否也满足本项目安装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持从事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所学专业为水电安装的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是否也满足本项目安装类监理员的要求?
答:不可以。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及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中专业以从事专业为准。
3、问:招标文件P54页9.9款“即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施工所约定的标准,监理人应支付委托人其监理费总额的50%违约金,因监理人原因进度达不到施工合同约定工期,监理人应按每延迟一天支付监理费1‰的违约金。施工投资控制达不到要求,其违约金按补充条款执行。本工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次,监理人应支付委托人其监理费总额的10%违约金”不合理吧,毕竟工程的参建方不仅仅是监理一方,非监理方原因造成工程损失应由相应责任人进行赔付,监理方履行了相应职责义务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修改为“即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施工所约定的标准,监理人应支付委托人其监理费总额的50%违约金,因监理人原因进度达不到施工合同约定工期,监理人应按每延迟一天支付监理费1‰的违约金。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投资控制达不到要求,其违约金按补充条款执行。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本工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次,监理人应支付委托人其监理费总额的10%违约金?
答:招标文件P54页9.9款更改为:“监理人应投入相应的监理技术力量对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控制,以达到施工合同所约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的目标。否则除不可抗力外,均经视为监理人违约。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施工所约定的标准,若监理人存在过错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监理费总额50%的违约金。本工程进度达不到施工合同约定工期,若监理人存在过错的,每延迟一天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监理费1‰的违约金。施工投资控制达不到要求,若监理人存在过错的,其违约金按补充条款执行。本工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次,若监理人存在过错的,监理人应支付委托人其监理费总额10%的违约金。
4、问: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但按闽建建[2015]42号文《关于做好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批取消后衔接工作的通知》中“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省监注册证书”)有效期一律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失效,在此期间无需延续”。可否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答:可以。
5、问:本项目招标工程项目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包含“保修期”,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第4页1总则1.0.1和1.0.2明确“保修”为“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1.0.4“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收费。按2015年8月20日即执行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发布的闽监管协[2015]13号“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中附件第四点“施工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当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阶段服务时,其收费依据该工作所需工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5)和福建省每年发布的工资增长基准线计取”,且闽建[2013]9号文件第四条“招标人有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的,应按规定另行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并在招标文件发包价中单列”。①监理服务期建议修改为“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施工全过程(含土建及二次装修)、工程竣工、工程结算审核完毕”。②删除招标工程项目范围中“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③删除第15页13.3中“工程保修阶段的酬金”。④招标文件第32页五、2.(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含在监理酬金中”修改为“无,若业主要求监理人提供保修期服务,保修期监理费另行计取另行支付”。六、2.(3)保修附段服务期修改为“无”。⑤删除第53页9.3。
答: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工程监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且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按收费基准价仅下浮20%,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问:按榕建招[2013]38号文件规定,“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满足。
7、问:招标文件第20页人员配备表中人员要求太多了,按闽建建[2013]35号,一般房屋建筑工程10000㎡~30000㎡基础3人、主体4人、装修3人即可,强烈要求本项目人员配备表中删除房建类监理员1人和安装类监理员2人。此外,第20页备注:(4)“根据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需要增加监理人员的,中标人需无条件进行配合增加相应的人员,该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不合理,人员配备表中人数已远远超过《闽建建[2013]35号》文件要求,建议删除此条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的人员,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问:提交“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获奖的网上打印件也满足要求吧!
答: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认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以评标委员会在福建省建设厅网站上查询到的“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名单”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是网上打印件,也可以是其他证明材料。
9、问:招标文件第48页4.1.1“施工单位违约,由监理承担第一责任”,非常不合理,强烈要求修改为“施工单位违约,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答:招标文件第48页4.1.1中的“(施工单位违约,由监理承担第一责任。)(各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按规范执行。)”更改为:“施工单位违约,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10、问:招标文件第49页(3)“结算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竣工资料等)审查并提供全套监理资料,按工程施工实际结算总价为计费额重新计算监理酬金…”建议修改为“结算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竣工资料等)审查并提供全套监理资料,支付至监理费的80%,按工程施工实际结算总价为计费额重新计算监理酬金…”?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问:招标文件第54页9.9“本工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次,监理人应支付委托人其监理费总额的10%违约金”,若监理人已经按《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就不应支付违约金。
答:见问题3的回答。
12、问:招标文件第55页9.17“监理人应对施工承包人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进行审核,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错吧!施工承包人应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强烈要求修改为“监理人应对施工承包人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进行审核”。
答: 招标文件第55页9.17更改为:“监理人应对施工承包人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论的准确性负责”。
13、问:招标文件第55页9.20“由施工承包人采购的建筑装修材料、大宗设备(单项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的)须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采购合同原件和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监理人同时承担该采购款项的20%违约金”,不合理吧!监理单位若已履行书面告之施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采购合同原件和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监理人已履行监理职责,就不应承担该采购款项的20%违约金”。
答:监理人已履行监理职责且无过错的无须支付违约金。若监理人有过错的,监理人应向发包人支付采购款项20%的违约金。
14、问:招标文件第65页3 “我方承诺: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通知书上注明的金额为基数,按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标准的80%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由我方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不合理吧!因为按闽价[2002]服610号文该文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自愿有偿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承担”,强烈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委托人收取。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另补充通知:《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3-1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序号8“安全监理人员”更改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之处均做同样修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