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乐第一中学一分校校园绿化提升项目
答疑纪要
XMCS-FZ(招)2016-116
各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纪要如下:
1、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第一条“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及36号文的相关规定, 目前全省各地市已按省厅要求执行,请问代理单位,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什么还不能使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有什么依据,烦请代理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建设部建市[2007]171号文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即可承担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但本项目招标公告只要求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可承担的范围完全满足本项目的要求,请问,投标时可否使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参加投标。请代理明确,谢谢!
答:依据建城园函[2008]154号文规定,本项目不执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一分校
201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