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清元洪投资区第二水厂变配电工程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招标人就福清元洪投资区第二水厂变配电工程(招标编号:FJTC- 2016-016)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问:投标保证金能否用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问:此工程为10kv工程为什么要用承装修试三级资质?承装修试五级就可以承担10kv工程,四级可以承担35kv工程,三级可以承担110kv工程,承装修试五级资质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条“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 问:福清元洪投资区第二水厂变配电工程商务文件里的投标函附录按2015年的通用本里的格式,是不是每一栏的合同条款号以及约定内容都要填写?
答:本项目的投标函附录按下列内容填写: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15.2 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
3 分包 3.5.1 禁止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延误工期支付违约金1000元/日历天。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总金额的10%。
6 预付款额度 12.2.1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10%
7 预付款保函金额 12.2.2 预付款保函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8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2.4.1 合同总价的5%
9 质量保证金额度 12.4.1 合同总价的5%
… …… …… ……
4、 问: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款保函金额是都按合同条款12.2.1中规定额度填写为10%?
答:详见问题3的回答。
5、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7月18日9:30。
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