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连江县东水学校运动场项目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现就连江县东水学校运动场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发布本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6页,招标公告第3.2条款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改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补充条款: “3.9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满足运动场或体育设施建设。”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款。 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给您造成的不便之处,尽请谅解! 招标人:连江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0月13日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