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青岛啤酒厂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121)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原青岛啤酒厂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纪要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疑回复
1、124页预付款金额是无,34页预付款金额是10%合同价,那到底是有还是没有?
回答:招标文件P124页《投标函附录》更正如下:
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1 工期 1.1.4.3 总工期 270 日历天。
2 履约担保形式和金额 4.2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
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1.5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签约合同价的0.5‰ /天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
4 工期提前 11.6 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 无
5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额度: 10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
6 预付款保函金额 17.2.2 预付款保函金额: 与预付款金额相同
7 保修责任 19.7 保修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承包人违约条款对应的违约金明细表》第7项违约金取值有误,现更正为:
条款号
22.1.2(4) 条款内容摘要 违约金取值β
合同
价格 ≤500 500<A≤20000 20000<A≤50000 50000<A≤100000
[7] 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采购材料和设备的,按该项采购总价款的β%计扣违约金。 10 10 10 10
三、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
请投标人关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 350004
电 话: 0591-83377619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 0591-87819706
联系人:小何
日 期:201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