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招标文件P65页“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标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业绩中所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如优秀项目总监证书、监理业务手册等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此处是否是指“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标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业绩中所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如优秀项目总监证书或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因为监理业务手册不是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 2、 招标文件P35页第二十六条建议在句尾增加一句“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答案
1、问:P60、P65投标人业绩和拟派总监的业绩为同一业绩,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的业绩其证明材料是否只要在投标人业绩表或项目总监业绩表中提供一份,其他只作为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按文件要求格式载明。并在投标文件注明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见总监的业绩或总监的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业绩。 答:投标人及拟派总监若为相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以只提供一份即可。 2、问:招标文件P35页6.1.1,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可否在句末增加一句“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答:招标文件P35页6.1.1更改为“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