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闽侯县实验中学图书馆附属工程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3196 各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纪要如下: 1、投标人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实行包工包料的,合同应当约定发、承包双方承担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根据闽建筑[2009]18号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人工费按我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该项条款,请代理按规定变更,以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误解。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投标人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本工程的质保金预留比例不符合本规定,请贵单位尽快予以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投标人问:本工程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60%,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投标人问:招标文件未明确工程款逾期支付的责任,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款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规定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为了更好的享有和履行本工程的权利义务,请贵单位确认该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投标人问:本招标文件要求两年返还8%,五年返还2%,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应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请代理按规定明确该条款。 答:招标文件第39页17.4质量保证金支付方式修改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7天内一次性退还。 6、招标文件第10页22.1条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利用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直接打印生成,并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修改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利用word文件打印,并按规定签字和盖章。投标人应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并以纸质为准。”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闽侯县实验中学 2013年 7月9日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