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江华侨中学学生宿舍楼、膳厅改造装修工程
答疑纪要
工程招标编号:闽泓业[2013]招013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 是按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1页前附表项号为34的内容填写还是按第30页的4.2条款内容填写?请明确。
答: 按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1页前附表34项中的内容填写。
2、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0页19.7条款的保修期限请明确,以方便投标人填写投标函附录中的保修期限。另:投标函附录的全部内容能否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出统一的填写内容,以方便投标人填写?
答:①投标函附录中保修期限填写如下: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未规定的按两年。②投标函附录的全部内容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填写。
3、请问这个项目能否用年度保证金请明示?
答: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中第17页要求投标人准备好与投标相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问是要哪些证件啊?
答:具体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它
1、本“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连江华侨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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