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长乐师范附属小学一分校教学楼、行政综合楼及风雨操场工程施工监理质疑: 1. 请问本项目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多少? 2. 招标文件P11页,32.1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 %”而P35页第三十九条无监理服务费预付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预付款应互为等额担保支付,请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支付监理人相应比例的监理费预付款。 3. 招标文件P20页,“安全监理人员可由项目监理部人员兼任”与备注⑤“各专业人员之间不得兼任”相矛盾,请明确?且“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结业证或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证或安全岗位证”是否符合要求? 4. 招标文件P36页,本项目若非监理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可否按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支付监理人延期费用? 5. 招标文件P36页,建议在补充条款最后增加一条“上述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6. 招标文件P20页,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高级职称,根据《榕建招[2011]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三、(一)“……特殊工程(标志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复杂且施工技术要求高的工程以及市政府明确的重点工程)可设置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和专业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中,对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由于本项目的同类同等工程套用房屋建筑工程类别中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二级,不属于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复杂且施工技术要求高的工程,建议工程师职称即可,建议总监理工程师的“高级职称”要求修改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 招标文件P35页,第二十六条,建议按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十六条“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8. 招标文件P31页,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完工时限和安全要求,应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并按承包人赔偿金额的10%向委托人赔偿。”建议按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十七条,改为“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完工时限和安全要求,不应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并按承包人赔偿金额的10%向委托人赔偿。” 9. 招标文P34页,第四条“监理范围:……包括道路、绿化、桥梁、管网、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是否有误?因为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这些范围属于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10. 招标文件P21页,23.3(7)与招标文件P56页,备注的说法不一致,请明确: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未注明拟任总监所任的职务,除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外,再提供监理业务手册补充说明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吧?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