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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北路琴湖路口天桥工程(监理)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榕市市政招201208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五四北路琴湖路口天桥工程(监理)招标内容答疑或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问持市级以上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结业证担任安全监理员是否符合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问:P53、P54投标人业绩和拟派总监的业绩为同一业绩,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的业绩其证明材料是否只要在投标人业绩表或项目总监业绩表中提供一份,其他只作为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按文件要求格式载明。并在投标文件注明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见总监的业绩或总监的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问:P52页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中提到“以上各专业人员中不得兼任”,可是P61页项目监理部人员最低配备表中写到“安全监理员可由项目监理部人员兼任”,两者相矛盾,请问安全监理员是否可由项目监理部人员兼任?
答:安全监理员可由项目监理部人员兼任。
四、问:国注到期了,延续注册已经网上公示,请代理予以考虑该情况,能否让该国注工程师参加本项目投标?参加时需提供什么相关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的修正与补充;
一、取消招标文件第52页《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中 “以上各专业人员中不得兼任”
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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