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清市汽车专用线(虎溪-融宽环路)道路工程工可、
勘察、设计招标(重新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一、现将答疑问题回答如下:
问题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3.1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第(3)项“......联合体牵头人若为福建省外投标人的,应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第七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6.2第(8)款“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已附上联合体协议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若为福建省外投标人的,应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前后矛盾。为不排挤潜在合格投标人,能否删除本项或对矛盾处以投标须知为准?
答: 保留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3.1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第(3)项“......联合体牵头人若为福建省外投标人的,应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问题2、招标人提供的正本封面需要“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而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无执业专用章,因此正本封面项目负责人一栏是否删除“加盖执业专用章”?
答:正本封面项目负责人一栏删除“加盖执业专用章”。
问题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一级公路还是城市一级主干道,或就专指城市快速路?
答:专指城市快速路。
问题4、工可,项目负责人可否兼任相应专业的专业负责人?
答:工可,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相应专业的专业负责人。
问题5、公告与前附表中的最低要求人员没提到交通专业的,标书格式里有提到,以那个为准?
答:以标书格式为准。
问题6、附表7:投标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中要求提供“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是否可以改为“或提供具有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中标通知书。”
答:附表7:投标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中要求提供“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更改为提供“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还须提供具有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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