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停车库及人防地下室项目补充通知(1)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1132)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停车库及人防地下室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34页1.1.4.3条款“工期:30日历天”现更正为“工期:63日历天” 2、原招标文件第41页17.2.1条款“发包人在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给承包人作为工程预付款。”现更改为“发包人在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按合同总价的10%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承包人作为工程预付款。” 3、预付款保函的金额详见通用合同条款。 4、原招标文件第42页17.4.1条款第(3)小点“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审定工程结算金额的4.5%的保证金,余下审定工程结算金额的0.5%的保证金待防水防渗工程最低保修期限到期后支付。”现更改为“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5、原电子招标文件中excel版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中安装部分内容有误,正确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造价excel电子文档投标人可自行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项目变更栏附件中下载。 6、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1 年 6 月 7 日11时00分。 二、其他按原招标文件规定。 请投标人关注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招标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地址:新店镇西园村,邮编:350000; 电话:13950296399,传真: 联系人:周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 0591-87834022 联系人: 林都、小何 日 期:2011年5月31日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