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下洞河干流整治工程配套长乐航城休闲广场建设项目补充通知(2)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1]003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下洞河干流整治工程配套长乐航城休闲广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补充通知(1)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删除《下洞河干流整治工程配套长乐航城休闲广场建设项目补充通知(1)》第6条内容。 2、原招标文件第67页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一备注第2小点更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主办方还须附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企业按有关规定)。以上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请投标人关注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gov.cn)。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 0591-87834022 联系人: 林都、小何 招标人:长乐市人民政府航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乐市吴航路387号,邮编:350000; 电话:288105880,传真: 联系人:欧阳信群。 日 期:2011年1月25日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