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元城九路及洪嘉大道道路绿化工程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0)第010号
1、投标人问:标书p59页。标书中“投标人情况说明表”下第二点,指出要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在榕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并附在本表后面。与标书公告及前附表中,“只要本省注册”矛盾,是否取消?
答: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9页中‘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说明表’对应的“注:(2)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在榕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并附在本表后面。 ”这部份内容删除。
2、投标人问:招标公告上投标人要求在福建省注册登记,而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备注那里要求福州市行政区外的需提供《在榕备案手册》有矛盾。应取消备案。没理由让人买了标书,又不能投标。
答: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9页中‘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说明表’对应的“注:(2)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在榕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并附在本表后面。 ”这部份内容删除。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