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办税中心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质疑:
1、 招标文件第22页第四条1、“工程范围:设计图纸文件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其中“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具体为哪些?请予以明确。若不能明确的则建议删除。
2、招标文件第26页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完工时限和安全要求,应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并按承包人赔偿金额的10%向委托人赔偿。”按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范本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建议按国家规定执行。
3、可否在招标文件第28页附加协议条款后可否增加一句“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4、现有的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拟任总监担任同类同等业绩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务,除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外,再提供监理业务手册等业主证明来体现拟任总监所担任的职务,可否?
5、招标文件第6页“履约担保:合同价的10%”,可是招标文件第26页“第八条 本招标项目,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不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预付款应等额互为担保支付。建议能否取消监理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预付款。
6、招标文件第26页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不计附加工作的报酬。”此条款与国家建设部相关规定不符,建议修改为该项目若非监理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能否按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支付监理人延期费用?
7、近期,监理人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将进行续期,现各家单位均在陆续办理中,请问,监理人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复印件加上省建设厅政务中心开具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收讫函能否暂当原件在投标中使用?
8、招标文件第51页9.1.6○3“ (岗位证书上已注明专业和职称的,只须提供岗位证书)”,可是招标文件第53页12、评标办法又要求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和职证书③ “拟报监理人员应当具备所要求的职称和岗位资格,并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和岗位证书。”请问,若更高一级职称的评定在其岗位证注册之后,是否以职称证上注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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