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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机关大院1、2号楼景观整治工程补充通知(1)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0276)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晋安区机关大院1、2号楼景观整治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补充与更正
1、开标时间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 年 9 月 19 日 9 时00分。
2、原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的帐户名称有误,正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 农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户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帐 号: 1351 0104 0002 481
3、合同专用条款第19.7条“保修责任”条款内容更正为:
本合同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为:
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㈣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㈤装修工程为2年。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二、其他按原招标文件规定。
请投标人关注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gov.cn)上发布。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 邮编:350011
电话:83621670 传真:
联系人:王邱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 0591-87834022
联系人: 小何、林都
日 期:201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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