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函中第1点“我司愿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并以下表所列的投标报价、工期承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但未提供列表,如何填写?
答案
福州市乌石山高爷庙修缮工程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现对福州市乌石山高爷庙修缮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做如下回答: 1:问: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有文物部门的培训证书,是否要求有建造师证,若无要求建造师证则资格审查申请函中第6点,填写项目经理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要怎么填写。 答: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相关培训证书,不要求建造师证,招标文件第15页第26点的“项目经理姓名及建造师执业证书编号”变更为“项目经理姓名及文物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号码”。 2: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函中第1点“我司愿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并以下表所列的投标报价、工期承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但未提供列表,如何填写? 答: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中的投标函第1点“我司愿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并以下表所列的投标报价、工期承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变更为“我司愿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并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中的投标函第2点“预算造价下浮5%计取”变更为“预算造价下浮6%计取”; 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中的投标函第5点“(1)我方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变更为“我方将派出 (项目经理姓名及培训证书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 3:本次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由“榕市建安招2009274”变更为“FNC-ZB-10006”;本工程的原截标、开标时间“2010年8月4日上午9时00分”变更为2010年8月10上午9时00分,地点不变。 本答疑作为福州市乌石山高爷庙修缮工程(项目编号:FNC-ZB-10006)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