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福州市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下穿通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质疑 1、 文件第16页23.3说总监具有国家(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应该有错吧? 2、 招标文件安全监理员要求具有市级及以上有权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证或安全岗位证,请问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结业证书能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因为最新有权部门针对监理单位的安全培训皆是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举办的。 3、 文件19页27.2.4(1)总监业绩说要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这与省厅文件闽建建[2007]20号文的规定不符,省厅文件规定是担任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都可以的,建议修改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另外企业业绩要求中国境内监理业绩这也不符合闽建建[2007]20号文的规定,文件规定是福建省境内的监理业绩。 4、 请问本项目同类同等业绩是否界定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一级? 5、 文件21页,32.1中要求中标人提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而P38页6.1条款业主将不支付动员预付款和P50监理服务费的支付中均无支付监理人预付款相关内容。在没有预付款的情况下还要支付履约担保,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预付款应等额互为担保支付。建议能否取消监理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预付款。 6、 文件43页,4.1监理单位赔偿责任“赔偿金=受损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4.1.1“上述违约金、赔偿近可直接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扣除”和4.4“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2倍。”上述条款不合理,且不符合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合同标准范本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按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的总数(扣税)],请问能否按国家规定执行?或至少在4.1和4.1.1条款最后增加一句“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的总数〔扣税〕”。 7、 文件37页,5.2和51页都说明如发生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另行支付补偿费用这不合理,建议若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按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8、 文件39页,第二点“1、工程范围:…以及业主同意增加的工程内容。”业主同意增加的内容具体为哪些?请予以明确。若不能明确的则建议删除,或改为“合同双方同意增加的内容”。 9、 近期,监理人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将进行续期,证书原件将上交至省建设厅、建设部,现各家单位均在陆续办理中,请问,投标文件中附入监理人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复印件加上省建设厅政务中心开具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收件单复印件,收件单原件开标时备查,可否满足要求? 10、 文件18页27.2.2备注中专业以监理岗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而人员配备表中又说专业技术职称又要求市政或路桥专业的,这里有错吧,专业技术职称应该改为“岗位专业要求”吧。 11、 文件19页监理设施配备要求自行提供试验室,请问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可否? 12、 文件37页5.2计划开工日期,施工工期第60页监理服务期,缺陷责任期都没有填写,请问能否明确。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