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请问造价员配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是否无专业要求?水电安装类是否还包含水电专业? 2、 文件30页,第四点“1、工程范围:…以及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建设内容。”业主同意增加的内容具体为哪些?请予以明确。若不能明确的则建议删除,或改为“合同双方同意增加的内容”。 3、 文件32页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与国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相违背,通用条款的规定是监理人对此是不承担责任的,建议修改为“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4、 招标文件第32页合同条款第二十六条不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请问能否按国家相关条款的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执行?或至少在本条款末增加一句: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5、 招标文件P32页合同条款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九条第3点都说施工工期延长,不支付附加工作报酬,不支付其他补偿费用,这对监理人有失公平,也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若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能否按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6、 招标文件P33页附加协议条款1~8后建议增加一句: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这样,比较公平合理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