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侯官大道(金山大桥-高歧路)道路工程A标段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 福顺恒【2010】招字第A-011-A号 1、问: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且未明确进度款额度,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二)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主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均与该文件规定相违背。请代理及招标人做相应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问:该工程项目造价大,而招标文件中保修金要求为10%,即中标人要预留650万元。该项金额要求不合理,是否改为5%。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要求价格不予调整,根据 闽建筑[2009]18号 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人工费按我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均与该文件规定相违背。请代理及招标人做相应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问:该工程规模大,考虑该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问:该工程规模大,为了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该项工程,本着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共同利益,请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该项工程履约担保为10%,根据招标文件通用本P18页规定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与履约担保相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附件:贰(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结构等措施项目及其预算造价的费用)表中删除最后一行“合计”及其数额“1288093.56”。 7、删除招标文件通用本P32页9.1.7款“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低于2%的”。 8、本工程计算最低控制价B时,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9、本通知与此日期之前的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不同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日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