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文件19页,25.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23页中,备注(1)“项目监理部成员的专业以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为准。”然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无“路桥专业”只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为避免产生歧义,建议将25.2(3)条款更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以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为准)” 2、 文件22页和25页总监业绩和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以及19页25.2(4)“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监理过1项单项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单跨跨度不小于30米的城市桥梁。”而26页“28.8②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为一级城市道路工程。”两条款不一致,请问以何为准?请明确。本招标项目桥梁单跨为30米,按建设部令(第158号)规定应为二级城市道路工程。 3、 文件22页,总监理工程师基本素质的评分标准“(1)近五年担任过1项以上单项工程…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得基本分16分。”不符合福建省建设厅闽建建〔2007〕20号文规定,根据省厅文件规定,总监基本素质要求为“(1)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得基本分16分。”拟任总监担任过同类同等项目的总监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同等得分,请按省厅文件执行,更改相关条款。此外,“1项以上”是否包含1项? 4、 文件22页,项目监理人员配备共8人,根据福建省建设厅闽建建〔2008〕42号文人员配备标准,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314.0078万元,所对应的配备标准为5人,请按省厅文件执行,酌情删减人数。建议删减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至2人。 5、 文件23页,专职安全监理员要求为“具有监理岗位证书”而备注“(2)须提供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具有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或安全岗位证书。”两条款不一致,请明确。 6、 文件43页,合同专用条件4.5.2.1中要求中标人提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而6.1.3条款业主将不支付动员预付款和P58监理服务费的支付中均无支付监理人预付款相关内容。在没有预付款的情况下还要支付履约担保,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预付款应等额互为担保支付。建议能否取消监理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预付款。 7、 文件42,4.1监理单位赔偿责任“赔偿金=受损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4.1.1“上述违约金、赔偿近可直接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扣除”和4.4“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2倍。”上述条款不合理,且不符合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合同标准范本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按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的总数(扣税)],请问能否按国家规定执行?或至少在4.1和4.1.1条款最后增加一句“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的总数〔扣税〕”。 8、 文件44页,5.2中监理服务时间延长6个月以上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期6个月才支付延期监理费不合理,建议若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按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9、 文件47页,第二点“1、工程范围:…以及业主同意增加的工程内容。”业主同意增加的内容具体为哪些?请予以明确。若不能明确的则建议删除,或改为“合同双方同意增加的内容”。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