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市海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招标文件的疑问
1、关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质问题:
①《招标文件》P6:表格第13项第4.1款第(3)点: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招标文件》P19:表格第2项第5.1.5款编列内容中: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招标文件》P37:第5~6行:“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设计项目负责人中的资质);
④《招标文件》P51:表格第3行:设计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筑师级别”。
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是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还是要求“注册建筑师”?请明确。
注:目前尚无“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筑师”。
2、企业注册资本金的问题:
《招标文件》P16:第5.1.3款: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之20%的金额。
问:①是“预算价”还是“估算价”的20%?
②对于勘察设计单位,此项要求有无必要?
3、企业资质的问题:
《招标文件》P16:第5.1.4款: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问:是否搞错了,按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了。且与招标公告要求的不一样?
4、企业资质的问题:
《招标文件》P16:第5.1.7款:企业资质证、个人执业注册证或岗位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
问:人才流动性比较大,应当允许证书上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可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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