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福清市火车站客运站站前广场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质疑 1、 招标文件P11页监理费打了7折以后还要再打8折,这样监理费就打了5.6折,这即不符合国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的规定,也不符合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若按这样的监理取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招标代理单位都要受到省建设厅的处罚。请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酌情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2、招标文件P18页人员基本要求中的市政工程专业是否指“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或路桥”专业,因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新证上的注册专业无市政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请问本项目是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还是支路,不然无法根据建设部158号令界定该项目同类同等业绩。 4、请问如果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未能体现拟任总监的姓名及其担任职务的话,再提供监理业务手册予以补充说明可否满足要求? 5、招标文件P25页第二十六条款不符合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在该条款后增加“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的总数(扣税)]”这句话。 6、招标文件P23页第四条第1点工程范围中的“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能否明确?若不明确则建议删除。或建议更改为“双方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 7、本项目的附加工作报酬另行商定。若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可否按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8、根据闽建建[2008]42号文的规定:5000万到1亿的市政项目只要配备9个人就够了,而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配备11个人,这也太多了,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P6页条款15.1中要求投标文件3份副本、技术文件5份副本,这也太多了吧。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规定(闽建建[2007]20号文)投标文件只要一正一副即可,由中标人再提供剩余的份数,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提倡节约能源,为不造成办公资源的浪费,建议将投标文件的份数改为一正一副。 10、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要求3万元,这也高于规定2%的标准(监理费92.99万元),按标准计算本项目的保证金只要2万元即可。请按规定收取保证金。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