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并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征,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为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1.0.10条规定,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人民币166.056万元的70%,即116.24万元。投标人报价时监理费应以116.24万元为基础下浮20%计取(即92.99万元),否则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1.0.10条规定,发包人将施工监理服务中的某一部分工作单独发包给监理人,按照其占施工监理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监理服务费,其中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收费不宜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的70%。,而本招标文件第23页规定本工程工作范围为施工和保修全过程监理且质量、进度、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等与上述1.0.10条规定的范围相冲突,因此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基准的70%,不符合监理取费标准的要求,所以监理费应以166.056万元为基础下浮20%计取(即132.85万元)。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