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上的开标时间不一致,请明确。 2、 本项目在改为抽签评标以后应该不要编制监理大纲了吧。请将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重新说明一下。 3、 招标文件P19页第四条第1点工程范围中的“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能否明确?若不明确则建议删除。或建议更改为“双方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 4、 招标文件P21页第二十六条规定不符合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合同标准范本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按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的总数(扣税)],请问能否按国家规定执行?或至少增加一句“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的总数(扣税)]”。 5、 招标文件P21页第三十九条,附加工作报酬:另行商定。请问是否按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6、 建议将投标文件的份数改为一正一副,由中标人再提供剩余的份数。 2009年5月27日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