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福州市火车南站商业大楼及西广场地下商业车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质疑 1、招标文件P21页第二十六条规定不符合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合同标准范本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按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的总数(扣税)],请问能否按国家规定执行?或至少能否在本条款后增加: [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的总数(扣税)]。 2、招标文件P21页第三十九条第2点“委托人同意……附加工作报酬:不计取”。 以上条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请问能否按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2009年5月13日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