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武警福建省边防总队配套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质疑 榕市政[2009]招004号 1、 请问本工程的总造价是多少?招标文件里也没有给投标人应该要填报的监理费的具体数额,请明确。否则无法填写P29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 2、 本工程为次干道还是支路?否则无法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确定该项目的工程等级。 3、 招标文件P41页注第4“项目监理部成员的……则只需要提供岗位证书”,因目前许多人员更高一级职称的职称证在其监理岗位证注册之后才评定的,请问如有这种情况职称能否以职称证注明的为准? 4、 招标文件P21页第二十六条条款不符合国家规定,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二十六条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能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招标文件P21页合同条款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附加工作报酬:不计取”,对监理人有失公平,也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若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能否按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合同工期)? 6、 招标文件P19第四条第1点工程范围中的“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能否明确?若不明确则建议删除。 2009.1.14
答案